根据省经信委、省财政厅《关于下达2014年省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示范试点区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》(浙财企〔2014〕172号)、省经信委《关于公布第一批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试点区域名单的通知》(浙经信信息〔2014〕406号)和县财政局、县经信局《关于下达2014年度省拨绿色安全制造信息化试点区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》(新财企字〔2015〕825号)等文件精神,结合项目验收结果,经县财政局和县经信局审核确定,拟将2014年度省拨绿色安全制造信息化试点区财政补助资金100万元的剩余10万元部分下达给浙江夸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,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5日。
联系方式:新昌县经信局信息化推进与管理科 86252822
新昌县财政局
新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
2017年2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