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市、县(市、区)经信委(局):
为进一步完善“机器换人”市场化推进机制,形成系统的技术服务支撑体系,根据《关于组织推荐“机器换人”先进适用装备和优秀服务指导机构的通知》(浙经信投资〔2014〕538号)要求,经各地经信部门推荐,结合《浙江省第一批“机器换人”先进适用装备推广目录》(浙经信投资〔2015〕196号)中装备企业推广应用案例情况,我委确定了第二批省级“机器换人”工程服务公司名单,现予以公布。
附件:浙江省“机器换人”工程服务公司名单(第二批)
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2015年6月23日